虛假陳述和信息誤導是指行為人對證券發行、交易及其相關活動的事實、性質、前景、法律等事項作出不實、嚴重誤導或者有重大遺漏的陳述或者誘導,致使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證券投資決定的欺詐行為。
虛假陳述和信息誤導的行為人主要包括國家工作人員、新聞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禁止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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