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基礎鞏固階段,小編特為您搜集整理了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礎知識》 經典習題(5),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27.股份公司各組織的職權?
28.股份公司設立條件及過程?
29.設立證券公司條件及可以從事的證券業務?
參考答案:
27、答:股東大會職權是: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公司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13)審議代表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以上的股東的提案;
(14)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董事會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的方案;
(7)擬定公司重大收購、回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8)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司的風險投資、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事項;
(9)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董事會秘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
(14)向股東大會提出聘請或更換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15)聽取公司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經理的工作;
(16)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及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職權:
(1)檢查公司的財務;
(2)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和經理與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大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5)列席董事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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