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索賠的原因
引起工程索賠的原因非常多和復雜,大致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1)設計方面。在工程施工階段發生設計與實際間的差異等原因導致的工程項目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賠。
2)工程合同方面。在設計施工過程中雙方在簽訂工程合同時未能充分考慮和明確各種因素對工程建設的影響,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現這樣那樣的矛盾,從而引起施工索賠。
3)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如地震、臺風、流沙泥、地質斷層、天然溶洞、沉陷和不明地下構筑物等引起的施工索賠。
4)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承發包雙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過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見分歧和經濟利益驅動等人為因素,不嚴格執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施工索賠。
5)工程項目建設承發包管理原因。當前建筑市場中工程建設項目的承發包包括總包、分包、指定分包、勞務承包、設備材料供應承包等多種方式,使得承發包工作變得復雜和管理難度增大。當其中任何一個承包合同不能順利履行或管理不善,都可能會引發其他承包合同在工期、質量、數量和經濟等方面的索賠。
6)價格調控引起的索賠和法規變化引起的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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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