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東營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根據2017年東營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總體工作安排及招聘簡章規定,現將面試資格審查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17年5月16日-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各招聘崗位資格審查時間安排詳見附件,中小學教師類崗位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相關信息。
(二)地點:東營市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大廳(東城黃河路153號,東營市交警支隊對面)。
二、資格審查應提供的材料
(一)《2017年東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個人簡歷”(從高中填起)和“家庭成員情況”(稱謂、姓名、年齡、政治面貌、工作單位及職務等)要填寫完整。
(二)本人簽名的《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三)筆試準考證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背面用鉛筆或圓珠筆注明姓名、應聘單位、應聘崗位)。
(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與報名信息一致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取得國外或港澳臺學歷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尚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交學校核發并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及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
(六)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限與機關事業單位確定勞動人事關系的人員)應聘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原件;其他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于體檢前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原件。已解除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的,提供解除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提供相應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其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勞動合同、繳納社保證明等。
3、招聘崗位有戶籍要求的,應提供戶口簿(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招聘崗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應提相應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2015年1月14日以來畢業的普通全日制學歷人員,應提交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尚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就業報到證,但須按要求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6、招聘崗位對專業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應提供《就業推薦表》等專業研究方向證明材料。
7、取得全國各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應聘的,應提供就讀期間軍人服役證明;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學習,獲得教育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證書的人員應聘的,應提供當年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的相關證明材料。
8、應聘定向崗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應提供入伍、退役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9、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現場資格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通過現場資格審查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面試、聘用資格。
(二)本人應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無故不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棄權。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材料不全的,應于2017年5月19日上午11:00前到招聘部門單位提交相關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按照省有關規定,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資格審查時一并繳納。
(四)資格審查現場不提供打印服務,考生應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遺失的考生,可于2017年5月15日8:00—17日18:00,登陸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
(五)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通知書領取另行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的公告信息。
附件:各招聘崗位資格審查時間安排
各招聘崗位資格審查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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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