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給出有關資料,讓你綜合分析審計目標、審計風險和審計資源對選擇審計取證模式的影響。(參見《指南》p339例題)
答案:
從歷史角度看,上述各種模式先后產生,從技術方法角度看,各種模式也有傳統與現代之分。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一種模式對另一種模式的完全取代。它們各有各的特點,在不同的領域、不同的條件下,都有其一定的適用范圍,因此,都可以作為審計人員的選擇。
(1)目標導向分析。在選擇審計取證模式時,首要的考慮因素應該是審計目標,因為不同的模式適用于不同的目標。從歷史上看,帳項基礎審計比較適用于弊端審計或錯弊審計,亦即比較適用于單一合法審計目標;制度基礎審計比較適用于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亦即比較適用于以真實公允性為首要目標的定期審計;風險基礎審計則適用于高風險領域中的真實公允性財務報表審計。
(2)風險導向分析。從審計的發展看,早期英式帳相基礎審計由于采用詳細審計方法審計風險是比較低的,為提高效率采取制度基礎審計后,由于抽樣方法的引入,使審計風險程度加大,最終使制度基礎審計向風險基礎審計發展。從人們的認識看:早期帳項基礎審計階段,風險只是人們的潛意識,審計方法并沒有將客觀的風險顯現出來,人們沒有明確風險因素對審計的影響;制度基礎審計階段,風險成為人們的明確意識,抽樣審計方法將客觀的風險完全暴露在人們的面前,職業界越來越意識到控制風險的重要性。風險基礎審計階段,既風險制度基礎審計階段,風險成為人們的自覺意識,職業界通過審計方法的改進來分析、控制客觀的風險,從而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風險導向分析的目的就是要幫助審計人員選擇有效的審計方法,分析、控制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3)資源分析。審計取取證模式的選擇必然要收到審計資源限制的影響,事實上,審計取證模式的發展變化主要是由于審計目標演變和資源條件限制所創造的。錯弊審計以合法性為首要目標,要求采用詳細的帳項基礎審計。以真實公允為首要目標的審計,不要求必須采用詳細的帳項基礎審計。這種目標轉變為審計取證模式的轉變提供了先決條件,但是,以真實性為主要目標的審計并沒有放棄合法性目標,只是將其置于第二位。同時,以真實性為主要目標的審計要對審計事項作出全面的評價,而不是單純揭示問題,因而其工作量并不比錯弊審計小,如果采用詳細的帳項基礎審計方法反而要比錯弊審計增加更多的人財物力的投入。在
這種情況下如果存在著資源限制(這一點是肯定的),人們必須在審計方法上進行創新,這又為審計取證模式的轉變確立了必要條件。
(責任編輯:liushengbao)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審計師
[協議護航班-不過退費]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審計師
[沖關暢學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續學服務校方支持
審計師
[精品樂學班]
3大模塊 題庫練習 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