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治療】
1.外科手術:手術仍是目前治療胃癌的主要方法。如患者全身情況許可,又無明確的遠處轉移時,應爭取手術切除。手術可分為根除性切除手術和姑息性手術兩大類。早期胃癌可行內鏡下粘膜剝離術(ESD)。
2.化學治療:化學治療是胃癌綜合性治療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作為手術的輔助治療及晚期、復發患者的姑息治療。目前多采用聯合化療。
(1)術后化學治療的-般原則
①工期胃癌作根治性胃切除后,-般不再給予化學治療。
②其他各期胃癌根治性或非根治性胃切除術后,-般應給予聯合化療。
③化學治療-般在術后2-4周開始,視患者分般情況及飲食恢復情況而定。
④用藥劑量以不引起明顯不良反應為原則。
(2)常用化療藥物:氟尿嘧啶、吠喃氟尿嘧啶、優福定、絲裂霉素C、阿霉素、司莫司汀(甲環亞硝脲)、順鉑、阿糖胞昔、依托泊苷等。
(3)聯合化學治療:聯合化療方案種類繁多,-般以氟尿嘧啶和絲裂霉素C為基本藥,常用的方案如下:
①1)MF方案
絲裂霉素C8-l 0mg,靜注,第1日;
氟尿嘧啶500-750mg,靜滴,第1-5日。每4周重復-療程。
② FAM方案
氟尿嘧啶500~750mg,靜滴,每周1次;絲裂霉素C8-l 0mg,靜注,第1日。
每6-8周重復-療程。
③FAMeC方案
FAM方案中的絲裂霉素C改為司莫司汀150mg,頓服,每8周為-個療程。
④.EAP方案
順
依托泊昔120mg/m2,靜滴,第4、5、6日;
阿霉素20mg/ m2,靜滴,第1、7日;
順鉑40mg/ m2,靜滴,第2、8日。
每4周重復-療程。
術后化療期限-般要求6個月至1年。
(4)其他途徑化學治療:除全身化學治療外,尚可進行腹腔內化學治療、內鏡下腫瘤局部注射化學治療和動脈插管化學治療。
3.其他治療:放射治療和免疫治療可作為胃癌的綜合治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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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