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 和2015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5年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和2015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數據的統計分析,經商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一)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各級別各專業各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45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75分)。
(二)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科 目 名 稱 |
合 格 標 準 |
試 卷 滿 分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66 | 110 |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96 | 160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66 | 110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72 | 120 |
二、有關要求
(一)請各地根據上述合格標準,對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人員各科目成績進行復核,與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核準相應數據 ,填寫《2015年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情況統計表》(附表1),并于8月21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二)請各地根據上述合格標準,對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人員各科目成績進行復核,經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進行數據核對后,填寫《2015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附表2),并于8月21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的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