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管理關于辦理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會計、 下半年翻譯筆譯、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勘察設計類資格證書的通知
【來源】考試中心 【時間】2017-5-27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中央及省駐濟有關部門(單位):
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會計、下半年翻譯筆譯、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勘察設計類資格證書已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我市,現將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辦理方式
1、勘察設計類執業資格證書。市直、中央(省屬)駐濟有關部門(單位)考生請將有關材料報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統一到市住建局勘察設計科匯總辦理;縣(市、區)所屬單位的考生,將有關材料報所屬縣(市、區)人社局,由縣(市、區)人社局審核蓋章后統一到市住建局勘察設計科匯總辦理。
市住建局勘察設計科地址:濟寧市任城區洸河路74號,濟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樓1113室。聯系電話:3239871。
2、會計、三級筆譯、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的資格證書。市直、中央(省屬)駐濟有關部門(單位)考生請將有關材料報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匯總后,統一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辦理;縣(市、區)所屬單位的考生,將有關材料報所屬縣市區人社局,由縣市區人社局審核匯總后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集中辦理。
二、逾期未領證書
為加強證書管理,確保證書發放安全,請考試合格尚未領取證書的考生于本通知規定日期內集中領取。為保證窗口正常工作秩序,對于超過此期限仍未領取的合格證書,請隨下一批證書集中辦理,敬請考生相互轉告。
三、提交材料
1、通過人員準考證(或報名審核表)和身份證原件;
2、通過人員報名時所持的證書原件(學歷證書、相應的資格證),如有遺忘請查看當年報名文件。審核人員如對證書的真偽存疑,考生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3、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4、考生照片(與準考證同底版,黑白彩色兼可)1寸、2寸各1張(1寸照片粘貼在登記表上,2寸照片粘貼在資格證書上)。如準考證同底版照片沒有保存,可去照相館翻拍準考證上的照片。
5、《執(職)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勘察設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適用)、《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會計、下半年翻譯筆譯資格證書適用)一份(打印、手寫都可),證書辦理人員需填寫相應的表格。表中的證書編號一項請在合格人員名單中查詢,需填寫完整。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并蓋章。
四、證書辦理時間地點
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15日期間(國家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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