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辦理通知
2017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已由省人事考試中心下發我市,現將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為避免多跑腿,請認真仔細閱讀本通知以及相關附件):
一、 辦理及領取方式
證書按照考生所屬辦理點來辦理(辦理點見合格人員名單),不得跨區域辦理。
(一)市直辦理點的考生,將辦證材料遞交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奎文區勝利街新華路路口南100米路東)601房間,經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即可現場領取證書。
(二)縣市區辦理點的考生,將辦證材料遞交辦理點(各縣市區人社局、勞動人事局、考試中心、政治工作部)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由辦理點攜帶相關材料統一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證書業務,之后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憑本人身份證到辦理點領取證書。
二、時間安排及辦證材料
(一)時間安排
1、縣市區辦理點考生向縣市區人社部門遞交材料時間:2018年06月11日至06月15日(工作日時間內)。
領取證書時間:2018年06月25日至06月29日(工作日時間內)。
2、各縣市區人社局辦證單位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證時間:2018年06月18日至06月22日(工作日時間內)。
3、市直辦理點考生向市人事考試中心遞交材料及領取證書時間:2018年06月25日至06月29(工作日時間內)。
(二)辦證材料
1、考生需遞交的材料
(1)考生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證原件。
(2)《執(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一份。填寫表格時,一定注意要用黑色中性筆認真填寫(禁止打印),在照片粘貼處粘貼一寸免冠照片一張(考生照片與準考證同底版或是相近的)。由所在單位(與報名時一致的單位,若已更換單位,請出示解除合同原件)審核并蓋章。
2、辦證單位(包括國央駐濰各類企業公司;市屬各類企業公司等,下統稱為市直辦證單位)需遞交的材料
(1)單位介紹信(模板見附件)、辦理人身份證。
(2)考生遞交的上述材料(注:縣市區辦理點對考生資格審核通過后,可將各類證件原件歸還考生,只留取身份證復印件和《資格考試登記表》遞交給市人事考試中心。市直辦證單位需遞交原件)。
三、注意事項
(一)根據《關于發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1998〕8號)文件規定,過期不辦視為放棄資格,不再發放。根據魯人考函﹝2017﹞49號文件規定,累計滿五年的未領證書將報送至省人事考試中心,并由國家指定的印制企業統一回收銷毀。請有關單位及考生相互轉告。
(二)為便于工作人員查找證書,請把辦證序號用鉛筆標注在《資格考試登記表》的右上角。新版證書已印有考生照片,故無需再提供二寸照片。
(三)同一單位有兩人(含兩人)以上通過本次考試的,由單位組織人事科、人力資源部統一來辦理證書領取業務。
(四)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來市中心辦理證書的,代辦人除攜帶考生應遞交的材料外,還需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附件1:介紹信(模板).doc
附件3:填表說明.xls
附件4:2017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2017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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