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地(市)統計局、調查隊,機關各處室、所屬事業單位及有關單位政工人事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201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182號)和《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11〕90號)要求,現就2016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程序
(一)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二)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4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結)業,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6.實行資格考試制度前,已擔任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自愿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三)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下同)博士學位后,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滿2年;
2.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碩士學位,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后,或者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統計師、會計師、審計師或者經濟師資格(以下簡稱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3年;
3.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本科學歷或者學士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4年;
4.獲得非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上述學歷、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后,其從事統計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四)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
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統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中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
(五)報考初、中、高級資格考試人員須填寫考試報名表一份(見附件),交一寸免冠近照2張,工作單位簽署意見。考試報名時間為5月10日,截止時間為6月10日。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試日期為2016年10月16日(星期日),具體安排如下: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計算器。
(三)初、中級考試均為客觀性試題,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四)高級資格考試為主觀性試題,采取開卷筆答方式。考生可以攜帶相關紙質參考書籍、資料。
三、考試大綱及教材
2016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資格考試繼續使用
2010年度的考試大綱,高級資格考試使用2012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統計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網址為:(http://www.stats.gov.cn/tj fw/tjzyjszgks/)。
四、考點設置及報名收費
考點統一設在拉薩,考務費標準根據藏發改價格〔2013〕572號文件精神為,每人每科85元。
請各地 (市)統計局、調查隊和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加大考試報名的宣傳力度,認真做好2016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
考生報名設在自治區統計局政工人事處
聯系人:曲珍
電 話:0891-6825425
地 址:拉薩市北京西路26號西藏自治區統計局
郵 編:850008
附 件: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2016)
西藏自治區統計局政工人事處
附件
統計專業______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2016)
說明:1、本表填寫一式一份(照片貼1張,另交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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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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