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現場確認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2016年第01號)及河南省中醫管理局要求,信陽市中醫類別(含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審核定于2016年4月6日啟動。為確保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審核確認對象
擬參加2016年度醫師資格考試并完成2016年網上報名的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的所有地方考生。
二、審核確認地點
信陽市中醫院(信陽市解放路58號)門診樓五樓會議室。
三、審核確認時間
本次現場確認按屬地、分時段進行。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為受理確認時間。
審核現場確認具體日期安排如下:
4月6日 上午:市直單位、五個管理區;
下午:浉河區
4月7日 上午:平橋區
下午:羅山縣
4月8日(全天) 固始縣
4月11日 上午:光山縣
下午:商城縣
4月12日(全天) 淮濱縣
4月13日 上午:息縣
下午:潢川縣、新縣
4月14日 上午:中醫補報
四、現場確認需提交的資料及排列順序
(一)報考助理執業醫師
1、報名成功通知單;
2、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學歷認證報告原件(中專為原件,大專及以上可為在線認證報告,但要在有效期內,下同);
4、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見附件1);
5、身份證復印件;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復印件(二級醫院不需提交)。
(二)助理執業醫師報考執業醫師
1、報名成功通知單;
2、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4、助理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5、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6、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見附件2);
7、身份證復印件;
8、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復印件(二級醫院不需提交)。
(三)直接報考中醫類別執業醫師
1、報名成功通知單;
2、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4、以研究生學歷報名的,同時提交研究生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見附件1);
6、身份證復印件;
7、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復印件(二級醫院不需提交)。
(四)中西醫結合類考生提交材料同中醫類考生。
(五)應屆研究生報考執業醫師
1、報名成功通知單;
2、第一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3、學生證原件、復印件;
4、學校研究生處出具的準予該生2016年畢業的證明及其所學專業;
5、學校教學醫院出具的實習證明;
6、身份證復印件。
(六)個體診所從業人員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
1、報名成功通知單;
2、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4、助理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5、助理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6、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見附件2);
7、身份證復印件;
8、《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復印件(非中醫類別診所必須有中醫或中西醫結合診療科目)。
(七)獲得中醫師承(確有專長)證報考執業助理醫師
獲得中醫師承(確有專長)證報考執業助理醫師的信陽考生報名地點在河南弘大心血管病醫院。請有關的信陽考生登錄“鄭州市衛生局”查詢相關的考務信息(聯系電話:0371—86181500)。
五、注意事項
1、試用機構是一級以下(含一級)醫療機構的考生,需提交試用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復印件,并放在個人材料最后一張位置。試用機構是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的,不需提交。
2、中醫類別考生允許從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報名。
3、中醫、中西醫結合、師承和確有專長類別不能跨專業報考。已取得助理資格證書的與畢業證書專業不符合的,以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專業為準繼續報考執業資格,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4、河南省農村中醫基層無學歷畢業證不需認證。
5、原則上不允許在村衛生室直接報助理或執業(助理升執業可以)。個體診所(必須有相應中醫類別診療科目和執業醫師)可接受助理、執業、助理升執業的報名。
6、持中專畢業證取得助理醫師資格后(即最晚2011年的取得執業助理資格證書),2012年12月31日之前注冊,可以報考執業醫師。
持大專畢業證取得助理醫師資格后(即最晚2014年的取得執業助理資格證書),201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冊,可以報考執業醫師。
7、持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的考生,其注冊醫療機構必須與報考醫療機構一致。在鄉鎮執業的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在考核證明帶教老師欄可以不用填寫。
8、考生姓名、照片需一致(畢業證、身份證、報名表、助理證、執業證),不一致的,必須更正后方可報名,否則不予報名。
9、報名時須驗證本人身份證,如持臨時身份證報名的考生,須同時提交帶圖像并加蓋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戶籍證明。
10、所有材料凡未注明復印件者,均要求原件。
11、所有表格及復印件均要求使用A4紙,材料不齊的考生,不予受理。
12、考生在省考區審核通過后,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后,按照系統提示完成繳費,方可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2016年3月30日
附件1:
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
報名編號:
姓 名 |
| 性 別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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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所學專業 |
| 醫學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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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學歷 年 月 |
|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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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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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機構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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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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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號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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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起止 時 間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試用 崗位(科室) | 崗位(科室) 名稱 | 帶教老師評價 | 帶 教 老 師 醫師執業證書號碼 | 帶教老師簽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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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機構 考核意見 | 合格 ( ) 不合格( )
單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簽字 :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 本表黑線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寫,黑線以下由工作機構填寫,本表缺項、涂改無效。 2.帶教老師對考生從臨床崗位勝任力、基本技能、醫患關系、醫際關系及職業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綜合評價是否合格,并在相應欄目劃“√”。 3.軍隊考生須提交團級以上衛生部門的審核證明。 4.本表欄目空間若不夠填寫,可另附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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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
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編號:( )
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編號:( )
姓 名 |
| 性 別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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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學歷 |
| 所學專業 |
| 取得學歷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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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類別 |
|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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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機構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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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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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號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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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起止 時 間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崗位(科室) | 崗位(科室) 名稱 | 帶教老師評價 | 帶 教 執 業 醫師執業證書號碼 | 帶教老師簽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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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機構 考核意見 |
合格 ( ) 不合格( )
單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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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本表黑線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寫,黑線以下由工作機構填寫,本表缺項、涂改無效。 2.帶教老師對考生從臨床崗位勝任力、基本技能、醫患關系、醫際關系及職業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綜合評價是否合格,并在相應欄目劃“√”。 3.軍隊考生須提交團級以上衛生部門的審核證明。 4.本表欄目空間若不夠填寫,可另附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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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