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衛計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6〕238號)和《關于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粵醫學〔2016〕28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梅州考點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預報名
2017年1月3日-22日,報考人員自行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按要求完成網上預報名,并打印《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簡稱《申報表》)。報考人員須對網報信息及所提交證件、材料真實性負責。
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我市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未按規定填寫造成無法考試或成績無法合并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現場確認及材料報送安排
1、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1月4日-24日
2、現場確認地點:市直單位報考人員到所在單位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單位未設報名點及個體診所報考人員到梅州市醫藥科學研究所(梅州市梅江一路38號三樓)進行現場確認;各縣(市、區)報考人員到各縣級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后,報名材料由各報名點報送梅州市醫藥科學研究所進行復審。
報名材料報送時間安排:
3、報考材料要求:報考人員須攜帶《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按報名材料報送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報考人員須根據報考專業要求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并按順序裝訂:
⑴《申報表》。
⑵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所填寫的證件類型一致。
⑶畢業證或學位證書。以碩士、博士學位作為報考依據的,須提交相應專業學位證書。
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博士學位報考人員除外)。
⑸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醫師執業證;報考專業代碼為203、204、368至374專業的人員,應提交有效的護士執業證書。
⑹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報考醫學類相應專業(指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和中西醫結合類)的人員,須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⑺受聘師級職務聘書。以中專學歷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須提交受聘相應專業職務滿7年的聘書。
⑻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2016年參加本專業考試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員除外),須提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⑼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提交的證件及材料,均為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加蓋印章。《申報表》各欄目內容須與提交的證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4、資格審核
各報名點負責審核本報名點報考人員報名資格,應按相關規定要求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及材料,誰審核誰負責,誰簽名誰負責。凡符合報考條件的,經辦人員須在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辦理報名手續;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受理。
二、報名條件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基本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 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藥(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 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 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根據《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的規定,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 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 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 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 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全日制學歷或學位,并且要符合《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歷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衛函〔2016〕1379號)等文件規定。
(四)其他相關規定
1. 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者應按照畢業證書所學專業,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和研究生專業目錄進行報考。
2. 已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者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3.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4. 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經過規范化培養的全科醫生,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專業類別的考試。
5. 通過單位調入、軍隊轉業安置或個人來粵自主創業擇業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在省外經參加國家規定的統一考試取得的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可作為報考高一檔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依據;其在省外經評審取得的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須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外來粵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0〕306號)經確認取得我省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方可作為報考高一檔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依據。
6. 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就近原則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 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8.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9. 對單科考試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未考科目的考試并成績合格的考生,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衛生計生委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專業類別、各科目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
(一)專業類別
報考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每門專業的中、初級考試科目均為4科: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考生可選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選。2016年參加本專業考試已合格的科目,可以不再報考,只需補考其他科目即可,也可以全部科目都報考。
(二)考試方式及時間
1. 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時間安排如下:
四、考試收費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相關收費標準,初、中級資格每人每科50元。各考點考試管理機構應按考試費上繳渠道及時上繳考試費。廣東考區暫不采用國家指定的網上支付繳費方式。
五、準考證、簽到表的打印
自4月28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5月27日。
自5月10日起,考點考試管理機構通過考務管理系統下載打印用于監考的《考生簽到表》。
六、成績發布及成績單打印
考試成績由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于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在中國衛生人才網上公布,成績單不再統一制作下發。考生可自行在網上成績查詢和成績單打印,下載打印成績單截止時間為11月30日。
七、軍隊衛生人員相關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軍隊衛生人員不實行網上報名,由團級以上單位負責報名組織工作,師以上單位負責對軍隊衛生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二)報考數據交接。團級以上單位派員持介紹信在2月20 -28日期間,到所在的報名點辦理軍隊考生報考數據的交接和考試費用的繳納。
(三)準考證打印。各考點考試管理機構須于4月28日至5月10日期間負責打印本考點軍隊考生準考證,并通知軍隊單位在考前集體領取準考證。
(四)成績發布。軍隊考生考試成績不對社會公布,成績通知及查詢由全軍專業技術干部考試中心負責。
附件: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一、初級(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考試方式 |
101 | 藥學 | 紙筆 |
102 | 人機對話 | |
103 | 口腔醫學技術 | 紙筆 |
104 | 放射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105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紙筆 |
106 | 病理學技術 | 紙筆 |
107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紙筆 |
108 | 營養 | 紙筆 |
109 | 理化檢驗技術 | 紙筆 |
110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紙筆 |
111 | 病案信息技術 | 紙筆 |
二、初級(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考試方式 |
201 | 藥學 | 紙筆 |
202 | 中藥學 | 人機對話 |
203 | 護理學 | 紙筆 |
204 | 中醫護理學 | 人機對話 |
205 | 口腔醫學技術 | 紙筆 |
206 | 放射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207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紙筆 |
208 | 病理學技術 | 紙筆 |
209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紙筆 |
210 | 營養 | 紙筆 |
211 | 理化檢驗技術 | 紙筆 |
212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紙筆 |
213 | 病案信息技術 | 紙筆 |
214 | 輸血技術 | 紙筆 |
215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人機對話 |
216 | 心理治療 | 紙筆 |
三、中級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考試方式 |
301 | 全科醫學 | 人機對話 |
302 | 全科醫學(中醫類) | 人機對話 |
303 | 人機對話 | |
304 | 心血管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5 | 呼吸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6 | 消化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7 | 腎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8 | 神經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9 | 內分泌學 | 人機對話 |
310 | 血液病學 | 人機對話 |
311 | 結核病學 | 人機對話 |
312 | 傳染病學 | 人機對話 |
313 | 風濕與臨床免疫學 | 人機對話 |
314 | 職業病學 | 人機對話 |
315 | 中醫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16 | 中西醫結合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17 | 普通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18 | 骨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19 | 胸心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0 | 神經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1 | 泌尿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2 | 小兒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3 | 燒傷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4 | 整形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5 | 中醫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6 | 中西醫結合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7 | 中醫肛腸科學 | 人機對話 |
328 | 中醫骨傷學 | 人機對話 |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考試方式 |
329 | 中西醫結合骨傷科學 | 人機對話 |
330 | 人機對話 | |
331 | 中醫婦科學 | 人機對話 |
332 | 人機對話 | |
333 | 中醫兒科學 | 人機對話 |
334 | 眼科學 | 人機對話 |
335 | 中醫眼科學 | 人機對話 |
336 | 耳鼻咽喉科學 | 人機對話 |
337 | 中醫耳鼻喉科學 | 人機對話 |
338 | 皮膚與性病學 | 人機對話 |
339 | 中醫皮膚與性病學 | 人機對話 |
340 | 精神病學 | 人機對話 |
341 | 腫瘤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42 | 腫瘤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43 | 腫瘤放射治療學 | 人機對話 |
344 | 放射醫學 | 人機對話 |
345 | 核醫學 | 人機對話 |
346 | 超聲波醫學 | 人機對話 |
347 | 麻醉學 | 人機對話 |
348 | 康復醫學 | 人機對話 |
349 | 推拿(按摩)學 | 人機對話 |
350 | 中醫針灸學 | 人機對話 |
351 | 病理學 | 人機對話 |
352 | 臨床醫學檢驗學 | 人機對話 |
353 | 口腔醫學 | 人機對話 |
354 | 口腔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55 | 口腔頜面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56 | 口腔修復學 | 人機對話 |
357 | 口腔正畸學 | 人機對話 |
358 | 疼痛學 | 人機對話 |
359 | 重癥醫學 | 人機對話 |
360 | 計劃生育 | 人機對話 |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考試方式 |
361 | 疾病控制 | 紙筆 |
362 | 公共衛生 | 紙筆 |
363 | 職業衛生 | 紙筆 |
364 | 婦幼保健 | 紙筆 |
365 | 健康教育 | 紙筆 |
366 | 藥學 | 紙筆 |
367 | 中藥學 | 人機對話 |
368 | 護理學 | 紙筆 |
369 | 內科護理 | 紙筆 |
370 | 外科護理 | 紙筆 |
371 | 婦產科護理 | 紙筆 |
372 | 兒科護理 | 紙筆 |
373 | 社區護理 | 紙筆 |
374 | 中醫護理 | 人機對話 |
375 | 口腔醫學技術 | 紙筆 |
376 | 放射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77 | 核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78 | 超聲波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79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紙筆 |
380 | 病理學技術 | 紙筆 |
381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紙筆 |
382 | 營養 | 紙筆 |
383 | 理化檢驗技術 | 紙筆 |
384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紙筆 |
385 | 消毒技術 | 紙筆 |
386 | 心理治療 | 紙筆 |
387 | 心電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88 | 腫瘤放射治療技術 | 紙筆 |
389 | 病案信息技術 | 紙筆 |
390 | 輸血技術 | 紙筆 |
391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人機對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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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