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將于9月14日-20日、10月26-27日舉行。2013年肇慶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5月8日,現場確認審核時間2013年4月22日—5月8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另行通知。 | |||
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縣(市、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肇慶高新區財政局、肇慶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市直和駐肇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3〕17號)的部署和安排,現將我市2013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規定,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點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點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4.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并具備第1點所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5.上述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6.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根據《關于2005年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發〔2005〕100號)規定,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和財政稅收專業的經濟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
3.具備高級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需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三)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考試情況研究是否另行劃定省的合格標準。
三、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3年度考試。
四、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9月14日至20日舉行,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10月26日至27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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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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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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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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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至20日
(共7天,14個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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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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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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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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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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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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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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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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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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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方法、時間及地點
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均須經過“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等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考生到當地會計資格考試主管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一)“網上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5月8日,每天具體開通時間以報名網站公布為準。
2.符合初、中、高級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www.acc.gov.cn)或“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kzp.mof.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經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文件類型必須為*.jpg。照片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過15KB,所傳照片須與“報名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等完成“網上報名”。
3.報考初、中級資格的考生持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
4.報考高級資格的考生持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師等財會類資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
5.已取得部分中級科目考試合格者,在報考時必須填寫上一年的檔案號(否則考試成績無法滾動計算)。
(二)“報名確認”時間及地點。
1.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定于2013年4月22日—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市直報名點現場確認地址:肇慶市端州區信安四路8號肇慶市財政局大樓三樓會計服務大廳,咨詢電話:2229343。
2.市直和駐肇各有關單位的考生、報考高級資格的考生均到市直報名點即肇慶市財政局大樓三樓會計服務大廳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三)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國全面實行網上報名,跨省報名的考生可直接網上報名,不需另外辦理手續。
六、報考材料的提交
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然后持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七、報考收費
(一)依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精神,2013年度初、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
(二)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省財政廳收取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的復函》(粵價函〔2012〕1122號)規定,2013年度高級資格考務費按100元/人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
(三)各縣(市、區)收取的考務費必須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各縣(市、區)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13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務管理工作,確保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肇慶市財政局 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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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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