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注〔2012〕5號
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人事考試機構,國務院有關部門、總后基建營房部注冊工程師管理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502號)精神,為做好201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15、16日舉行。各地要按照《201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準備工作,確??荚嚬ぷ黜樌M行。
二、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各地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機構和人事考試機構要嚴格按照《2012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2)以及其他專業的相關文件要求,認真履行各主管部門的職責并做好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請各地務必于8月3日前將試卷預訂單(附件3,一式兩份)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標準與監督處。
三、各專業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荚嚬芾聿捎谩度耸驴荚嚬芾硇畔⑾到y(PTMIS)》??荚囶悇e、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見附件4。
四、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今年將不再統一配發《基礎考試手冊》,考生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各地統一配發,數量應滿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五、《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閱卷及評分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組織實施;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同時,須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具體的作答及評分操作按《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附件5)的規定進行。閱卷工作由全國統一組織實施,各地按試卷交接單(附件15)進行填報后,向閱卷點交接待評試卷,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六、為幫助考生做好考試準備,報名時請各地考試主管部門將本文件的相關附件及時印發給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或告其在指定網站www.pqrc.org.cn上下載。具體要求是:
報考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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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印發給考生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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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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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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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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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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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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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附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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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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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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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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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列表編輯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