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 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事考試院(局、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工程咨詢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中咨協資信〔2021〕10號),為做好我省2021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設《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客觀題)、《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客觀題)、《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客觀題)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主觀題)4個考試科目。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報名事項
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湖北省的報考人員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4號)、《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說明》(中咨協資信〔2021〕7號)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
(二)告知承諾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人事考試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在事中事后進行監管,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的規定和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對不實承諾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及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資格審核。
各地工程咨詢行業主管部門或人社部門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三、考試大綱
2021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使用2021年版《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根據大綱要求,本年度考試將增加“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有關內容。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1年2月27日9:00—3月8日17:00。
(二)網上注冊核查時間。
2021年2月27日9:00—3月8日17:00。
(三)現場人工核查及資格審核時間。
2021年3月4日—9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四)網上繳費確認時間。
2021年2月27日9:00—3月10日18:00。
(五)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1年4月6日9:00—4月11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
(六)考試時間。
2021年4月10日
09:00—11:30 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
14:00—16:30 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
2021年4月11日
09:00—11:30 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
14:00—17:00 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須與報名證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區設置
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態化下開展考試,此次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考區設有省直和武漢兩個考區。如遇疫情防控等級變化等不可控因素影響,會根據有關部門要求取消或推遲考試,敬請廣大考生慎重報考。
六、考試收費標準
按照《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中咨協資信〔2021〕7號)的規定,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收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130元,《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150元。
七、違紀違規處理
加強管理,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考試將采用“大規模考試中選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答卷或發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九)》規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疫情防控與考試安全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各地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要與當地衛生健康、教育、公安、經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各環節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報名及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得指定任何培訓,不得與任何培訓機構有合作關系。
湖北省人事考試院 湖北省工程咨詢協會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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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