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管中心,各區衛生計生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市考試院,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99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6〕6號) ,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于2016年5月14、15、21、22日舉行。為做好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我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共同組織實施,政策解釋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報名資格審核、報名確認由各報名點負責,資格復審由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負責,考務組織由市考試院負責。
二、報名辦法
2016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預報名和各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報名確認及網上繳費的方式。
(一)2016年1月15日-2月3日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報名信息須與報名確認時提供的材料一致),上傳照片,并打印《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完成網上預報名工作??忌\實報考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交的報考材料負責。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相關事項見附件1。
(二)各報名點根據實際情況在2016年1月16日-2月4日期間內自行確定并公布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完成網上預報名的考生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單位(限市屬醫療衛生計生機構)或工作單位所在地轄區報名點現場確認。我市各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確認工作聯系表見附件2。
(三)我市網上預報名考生的現場資格審核、報名確認安排如下:
1.市屬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均要設立報名點,由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本單位報名考生的現場資格審核、報名確認。
2.各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均要設立報名點,由人事部門負責本轄區區屬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及其他醫療機構(包括社會醫療機構各醫院、門診部、診所、醫務室和民政、公安、司法、軍隊等其他系統所辦醫療機構及駐深醫療機構等)的現場資格審核、報名確認。
(四)網上繳費安排:
2016年2月19日-2月23日期間,考生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進行網上繳費,未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繳費,造成無法考試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深圳考點審核考生報名資料、上報報考人員名單安排
2016年2月16日各報名點須將本報名點審核報告(附審核確認人員名單)加蓋公章及考生材料(包括考生簽名的確認單)送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組織復審。
2016年2月18日前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將審核報告(附復審通過人員名單)加蓋公章及復審通過的報考材料(包括考生簽名的確認單)送市考試院,市考試院按規定上報。
四、專業類別、各科目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
(一)專業類別。
報考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3)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每門專業的中、初級考試科目均為4科: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考生可選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選。2015年參加本專業考試已合格的科目,可以不再報考,只需補考其他科目即可,也可以全部科目都報考。
(二)考試方式及時間。
考試方法
(一)采用人機對話方式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4、15、21、22日 | 0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二)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備注 | |
基礎知識 | 5月14日 | 09:00—11:00 | 各科均為客觀題。考生可攜帶2B鉛筆、橡皮、黑色簽字筆,其他與考試相關物品不得帶入考場座位。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15日 | 09:00—11:0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三)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考試成績由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于考后兩個月內在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上公布,成績單不再統一制作下發,由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及本人有效證件號進行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單,下載打印成績單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30日。
五、考場安排
考場、試室由考點確定后公布,并在《準考證》上詳細標明,考生可于2016年4月26日至5月22日期間,自行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標注的時間及地點參加考試。
六、收費標準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價〔2001〕319號)和《關于降低部分考試費標準的通知》(粵價〔2013〕302號)規定執行:初、中級資格為每人每科50元。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點對有疑問的文憑可要求考生提交驗證證明。
(二)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交在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的上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單原件。不管成績是否及格,報名時都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如果沒有按規定提交成績單或檔案號,造成無法考試或合并成績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報名材料請按通知要求順序排列好(見附件4),所有復印件必須寫上“與原件相符”并有公章與審核人的簽名。
(四)各報名點交材料時應將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材料按級別分開并在報名表上寫上報名確認號;報名點對于有疑問的材料應該單列出來,并做好明確標記。
(五)各報名點資格審核工作人員要認真審核資格條件,準確掌握考試政策,正確把握報考條件;要認真審核各項信息,確保信息真實、可靠,并按期完成報名確認工作。
附件:1.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相關事項
2.2016年度深圳市各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確認工作聯系表
3.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4.深圳市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報名材料順序表
5.深圳市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相片頁和身份證復印件張貼頁
6.工作經歷證明、轉崗證明、社區工作經歷證明參考樣本
附件1: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相關事項.doc.doc
附件2:2016年度深圳市各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確認工作聯系表.doc.doc
附件4:深圳市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報名材料順序表.doc.doc
附件5:深圳市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相片頁和身份證復印件張貼頁.doc.doc
附件6:工作經歷證明、轉崗證明、社區工作經歷證明參考樣本.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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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