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規劃師申報條件
——理財規劃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大專學歷,申報前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相關專業學士學位,申報前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取得相關專業碩士學位,申報前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高級理財規劃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大專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理財規劃師工作5年以上,經高級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具有非金融專業的碩士學位,取得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理財規劃師工作3年以上,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獎勵成果、論文著作),經高級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取得金融專業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或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取得理財規劃師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理財規劃師工作2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獎勵成果、論文著作),經高級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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