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
(一)概念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入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二)代理的種類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三)無權代理
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不具有代理權而以他人名義實施的代理行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
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四)表見代理
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為民事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五)代理人不履行職責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六)代理的終止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