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
證書一般在成績公布2個月后發放。
按照“社會效益第一,質量第一”的原則,職業資格雙認證工作在自愿參加的前提下,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統一教材、統一命題、統一鑒定時間、統一證書核發。凡考核合格者,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相應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并實行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國家勞動部官方網站網上查詢,是相關人員求職、任職、晉升、包括出國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證件,可記入檔案、全國通用。發放相應等級的證書,該證書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蓋紅色印章及各省的鋼制印章方屬有效。(注:該證書全國通用) 考試通過后
新版證書
人社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自5月起,正式啟用2018年版證書。
2018年版證書什么樣?此前核發的證書還有效嗎?帶你詳細了解——
2018年版證書什么樣?
人社部自5月起啟用2018年版證書。
2018年版證書沿用2015年版證書的顏色、基本樣式和防偽技術指標,對證書內頁有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調整。
將“職業(工種)及等級”項調整為“職業資格”項并在其下增加一空行,用于填寫《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的職業資格名稱;
增加“職業方向”項,用于填寫相應職業技能標準中確定的工種或模塊名稱(或填寫“——”,不能空項)。
證書編碼、驗印等,繼續按照人社部原有關規定執行。
此前核發的證書還有效嗎?
2015年版證書從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此前按規定核發的證書繼續有效。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行業組織、集團公司)要優先使用2015年版證書。
有富余空白證書的,請及時與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聯系,統一安排調劑使用。
未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施部門(單位)的,應主動上繳多余空白證書。
到期結余的2015年版證書,由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行業組織、集團公司)按規定自行銷毀,并將銷毀的證書號段報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需要補發或換發證書怎么辦?
證書持有人遺失證書申請補發或因境外就業申請換發證書,所持證書的職業(工種)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的,由原證書頒發機構負責審核辦理,補發或換發的證書使用原證書編碼并在備注欄內注明;
職業(工種)不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的,不再補發或換發證書,改由原證書頒發機構出具書面證明,載明原證書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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