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根據最新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歷年考試的重點,幫助大家提前掌握和復習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要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相關的水環境標準
大綱對本講內容的要求是:1.掌握水域功能和標準的分類。2.掌握《地下水質量標準》的適用范圍。3.掌握地下水質量分類。4. 掌握《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適用范圍。5. 掌握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分級。6. 掌握污染物按性質及控制方式進行的分類。7. 掌握污染物排污口設置的有關要求。8.熟悉海水水質的分類。9.熟悉新、改、擴建項目按年限執行不同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的有關規定。
一.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1.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執行相應的專業用水水質標準。
2.水域環境功能和標準分類
2.1水域環境功能:依據地表水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按功能高低依次劃分為五類。Ⅰ類-主要適用于源頭水和國家自然保護區;Ⅱ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惜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卵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Ⅲ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游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Ⅳ類-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Ⅴ類-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2.2標準分類:對應于地表水五類水域功能,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本項目標準值分為五類,不同功能類別分別執行相應類別的標準值。水域功能類別高的標準值嚴于水域功能類別低的標準值。同一水域兼有多類使用功能的,執行最高功能類別對應的標準值。
3.基本項目中的常用項目標準限值:教材表4.4
4.水質監測:《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規定的項目標準值,要求水樣采集后自然沉降30分鐘,取上層非沉淀部分按規定方法進行分析。
水質項目的分析方法優先選用本標準中規定的方法,也可采用ISO方法體系等其他等效分析方法,但需進行適用性檢驗。
5.水質評價: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應根據實現的水域功能類別,選取相應類別的標準,進行單因子評價,評價結果應說明水質達標情況,超標的應說明超標項目和超標倍數。
豐、平、枯水期特征明顯的水域,應分水期進行水質評價。
二.《地下水質量標準》
1.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適用于地下熱水、礦水、鹽鹵水。
2.地下水質量分類:依據我國地下水水質現狀、人體健康基準值及地下水質量保護目標,并參照生活飲用水、工業、農業用水水質最高要求,把地下水質量劃分為五類。Ⅰ類-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學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適用于各種用途。Ⅱ類-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學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適用于各種用途。Ⅲ類-以人體健康基準值為依據。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及工、農業用水。Ⅳ類-以農業和工業用水要求為依據。適用于農業和部分工業用水,適當處理后可做生活飲用水。Ⅴ類-不宜飲用,其他用水可根據使用目的選用。
3.地下水水質監測
地下水水質監測要求:①各地區應對地下水水質進行定期監測。②各地地下水檢測部門,應在不同質量類別的地下水域設立監測點進行水質監測,監測頻率不得少于每年兩次(豐、枯水期)。③監測項目。
4.地下水質量評價:地下水質量評價以地下水水質調查分析資料或水質監測資料為基礎,評價方法為單項組份評價和綜合評價。
三.《海水水質標準》
1.適用范圍: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海域。
2.海水水質分類:按照海域的不同適用功能和保護目標,海水水質分四類。Ⅰ類-適用于海洋漁業水域,海上自然保護區和珍稀瀕危海洋生物保護區。Ⅱ類-適用于水產養殖區、海水浴場、人體直接接觸海上運動或娛樂區,以及與人類食用直接有關的工業用水區。Ⅲ類-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濱海風景旅游區。Ⅳ類-適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開發作業區。
四.《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1.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1.1主要內容《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2適用于現有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排放管理。
在本標準頒布后,新增加國家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行業,按其適用范圍執行相應的國家水污染物行業標準,不再執行本標準。 2.標準分級(GB383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097《海水水質標準》)
2.1排入GB3838中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準。
2.2排入GB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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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