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歷年考試的重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防止污染物進入地下水含水層的主要措施
1.水環境管理措施:我國的《EP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和《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①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②禁止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③多層地下水含水層水質差異大的,應當分層開采;對已受污染的潛水和承壓水,不得混合開采。④興建地下工程設施或者進行地下勘探、采礦等活動,應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⑤人工回灌補給地下水,不得惡化地下水質。
2.地下水環境監測措施:建設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水環境監測制度,對廠區及周邊地下水進行監測。監測布點原則:①以建設廠區為重點,兼顧外圍:廠區內可能的污染設施如有毒原料儲罐、污水儲存池、固廢堆放場地附近均需設置監測點。②以下游監測為重點,兼顧上游和側面。③對地下水進行分層監測,重點放在易受污染的淺層潛水和作為飲用水源的含水層,兼顧其他含水層。④地下水監測每年至少兩次,分豐水期和枯水期進行,重點區域和出現異常情況下應增加監測頻率。⑤水質監測項目可參照《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和《地下水質量標準》,可結合地區情況適當增減。監測項目必須包括CP的特征污染因子,如煉油廠監測項目必須包括石油烴、苯、二甲苯等特征污染物。
3.合理規劃布局和改進生產工藝。4.劃定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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