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3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教材第三章的水環境現狀調查與監測詳細闡述,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學習2013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的重點知識!
二、水環境現狀調查與監測
水環境現狀調查與監測的目的是掌握評價范圍內水體污染源、水文、水質和水 體功能利用等方面的環境背景情況,為地面水環境現狀和預測評價提供基礎資料。現狀調查包括資料收集、現場調查以及必要的環境監測。
1. 調查范圍
水環境調查范圍應包括受建設項目影響較顯著的地面水區域。在此區域內進行 的調查,能夠說明地面水環境的基本狀況,并能充分滿足環境影響預測的要求。具體有以下兩點需要說明:
(1) 在確定某具體建設開發項目的地面水環境現狀調查范圍時,應盡量按照將來污染物排放進入天然水體后可能達到水域使用功能質量標準要求的范圍,并考慮 評價等級的高低(評價等級高時調查范圍取偏大值,反之取偏小值)后決定。
(2) 當下游附近有敏感區(如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等)時,調查范圍應考慮延 長到敏感區上游邊界,以滿足預測敏感區所受影響的需要。
2. 調查時間
(1) 根據當地水文資料初步確定河流、湖泊、水庫的豐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同時確定最能代表這三個時期的季節或月份。遇氣候異常年份,要根據流量實際變化 情況確定。對有水庫調節的河流,要注意水庫放水或不放水時的水量變化。
(2) 評價等級不同,對調查時期的要求亦有所不同。對各類水域調查時期的要 求詳見表3-14。
表3-14對水環境調查時期的要求
水域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河流 |
一般情況調查一個水文年的豐水 期、平水期、枯水期;若評價時間 不夠,至少應調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
條件許可,可調查一個水文年的豐 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一般情況 可只調查枯水期和平水期;若評價 時間不夠,可只調查枯水期 |
一般情況下, 可只在枯水期 調查 |
河口 |
一般情況調查一個潮汐年的豐水 期、平水期、枯水期;若評價時間 不夠,至少應調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
一般情況可只調查枯水期和平水 期;若評價時間不夠,可只調查枯 水期 |
一般情況下, 可只在枯水期 調查 |
湖泊 (水庫) |
一般情況調查一個水文年的豐水 期、平水期、枯水期;若評價時間 不夠,至少應調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
一般情況可只調查枯水期和平水 期;若評價時間不夠,可只調查枯 水期 |
一般情況下, 可只在枯水期 調查 |
(1) 當被調查的范圍內面源污染嚴重,豐水期水質劣于枯水期時,一、二級評 價的各類水域應調查豐水期,若時間允許,三級評價也應調查豐水期。
(2) 冰封期較長的水域,且作為生活飲用水、食品加工用水的水源或漁業用水
時,應調查冰封期的水質、水文情況。
1. 水文調查和水文測量
(1) 河流根據評價等級與河流的規模決定工作內容,其中主要有:豐水期、平水期、枯水期的劃分;河段的平直及彎曲;過水斷面積、坡度(比降)、水位、水 深、河寬、流量、流速及其分布、水溫、糙率及泥沙含量等;豐水期有無分流漫灘, 枯水期有無淺灘、沙洲和斷流;北方河流還應了解結冰、封凍、解凍等現象。如釆用數學模式預測時,其具體調查內容應根據評價等級及河流規模按照模式及參數的 需要決定。河網地區應調查各河段流向、流速、流量的關系,了解它們的變化特點。
(2) 感潮河口根據評價等級及河流的規模決定工作內容,其中除與河流相同的內容外,還有感潮河段的范圍,漲潮、落潮及平潮時的水位、水深、流向、流速及其分布;橫斷面形狀、水面坡度、河潮間隙、潮差和歷時等。如采用數學模式預測 時,其具體調查內容應根據評價等級及河流規模按照模式及參數的需要決定。
(3) 湖泊、水庫根據評價等級、湖泊和水庫的規模決定工作內容,其中主要有:湖泊、水庫的面積和形狀,應附有平面圖;豐水期、平水期、枯水期的劃分;流入、 流出的水量;水力滯留時間或交換周期;水量的調度和儲量;水深;水溫分層情況 及水流狀況(湖流的流向和流速,環流和流向、流速及穩定時間)等。如釆用數學 模式預測時,其具體調查內容應根據評價等級及湖泊、水庫的規模按照水質模式參數的需要來決定。
(4) 降雨調查。需要預測建設項目的面源污染時,應調查歷年的降雨資料,并根據預測的需要對資料進行統計分析。
2. 污染源調查
凡對環境質量可以造成影響的物質和能量輸入,統稱污染源;輸入的物質和能量,稱為污染物或污染因子。影響地面水環境質量的污染物按排放方式可分為點源 和面源,按污染性質可分為持久性污染物、非持久性污染物、水體酸堿度(pH) 和熱效應四類。如圖3-1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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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產生及進入 環境的方式分i |
I~點源:污染物產生的源點和進入環境的方式為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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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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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I~面源(非點源):污染物產生的源點為面,進入環境的方式可為面、 線或點,位置不固定 |
染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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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久性污染物:進入環境不易降解的污染物(如重金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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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污染性質分 |
—非持久性污染物:進入環境容易降解的污染物(如有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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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體酸減度:常以pH為表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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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效應:造成受納水體的水溫變化 |
污染源調查以搜集現有資料為主,只有在十分必要時才補充現場調查和現場測 試,例如在評價改、擴建項目時,對項目改、擴建前的污染源應詳細了解,常需現場調查或測試。 -
(1) 點源調查。
①調查的原則。點源調查的繁簡程度可根據評價等級及其與建設項目的關系 而略有不同。如評價等級高且現有污染源與建設項目距離較近時應詳細調查,例如,其排水口位于建設項目排水與受納河流的混合過程段范圍內,并對預測計算有影響 的情況。
②調查的內容。有些調查內容可以列成表格,根據評價工作的需要選擇下述 全部或部分內容進行調查。.
a) 污染源的排放特點。主要包括排放形式,分散還是集中排放;排放口的平 面位置(附污染源平面位置圖)及排放方向;排放口在斷面上的位置。
b) 污染源排放數據。根據現有實測數據、統計報表以及各廠礦的工藝路線等 選定的主要水質參數,調查其現有的排放量、排放速度、排放濃度及變化情況等方面的數據。
c) 用排水狀況。主要調查取水量、用水量、循環水量、排水總量等。
d) 廢水、污水處理狀況。主要調查各排污單位廢(污)水的處理設備、處理 效率、處理水量及事故狀況等。
(2) 非點源調查。
①調查原則。非點源調查基本上采用搜集資料的方法,一般不進行實測。
②非點源調查內容。根據評價工作需要,選擇下述全部或部分內容進行調查:
a) 工業類非點源污染源。原料、燃料、廢料、廢棄物的堆放位置(主要污染 源要繪制污染源平面位置圖)、堆放面積、堆放形式(幾何形狀、堆放厚度)、堆放點的地面鋪裝及其保潔程度、堆放物的遮蓋方式等;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與處理情 況,說明非點源污染物是有組織的匯集還是無組織的漫流;是集中后直接排放還是處理后排放;是單獨排放還是與生產廢水或生活污水合并排放等;根據現有實測數 據、統計報表以及根據引起非點源污染的原料、燃料、廢料、廢棄物的成分及物理、 化學、生物化學性質選定調查的主要水質參數,并調查有關排放季節、排放時期、排放濃度及其變化等方面的數據。
b) 其他非點污染源。對于山林、草原、農地非點污染源,應調查有機肥、化 肥、農藥的施用量,以及流失率、流失規律、不同季節的流失量等。對于城市非點源污染,應調查雨水徑流特點、初期城市暴雨徑流的污染物數量。
(3) 污染源采樣分析方法。按照《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的規定執行。
(4) 污染源資料的整理與分析。對搜集到的和實測的污染源資料進行檢查,找出相互矛盾和錯誤之處,并予以更正。資料中的缺漏應盡量填補。將這些資料按污 染源排入地表水的順序及水質因子的種類列成表格,找出評價水體的主要污染源和 主要污染物。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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