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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技術方法》考點精選:建設項目污染防治對策
建設項目污染防治對策:
I類建設項目污染防治對策
I類建設項目場地污染防治對策應從以下方面考慮:
源頭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提出實施清潔生產及各類廢物循環利用的具體方 案,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藝、管道、設備、污水儲存及處理構筑物應釆取 的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將污染物泄漏的環境風險事故降到最 低限度。
分區防治措施。結合建設項目各生產設備、管廊或管線、貯存與運輸裝置、 污染物貯存與處理裝置、事故應急裝置等的布局,根據可能進入地下水環境的各種 有毒有害原輔材料、中間物料和產品的泄漏(含跑、冒、滴、漏)量及其他各類污 染物的性質、產生量和排放量,劃分污染防治區,提出不同區域的地面防滲方案, 給出具體的防滲材料及防滲標準要求,建立防滲設施的檢漏系統。
地下水污染監控。建立場地區地下水環境監控體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 監控制度和環境管理體系、制訂監測計劃、配備先進的檢測儀器和設備,以便及時 發現問題,及時釆取措施。
地下水監測計劃應包括監測孔位置、孔深、監測井結構、監測層位、監測項目、 監測頻率等。
風險事故應急響應。制定地下水風險事故應急響應預案,明確風險事故狀 態下應釆取的封閉、截流等措施,提出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擴散和對受污染的地下 水進行治理的具體方案。
II類建設項目地下水保護與環境水文地質問題減緩措施
以均衡開釆為原則,提出防止地下水資源超量開釆的具體措施,以及控制 資源開釆過程中由于地下水水位變化誘發的濕地退化、地面沉降、巖溶塌陷、地面 裂縫等環境水文地質問題產生的具體措施。
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并根據項目建設所誘發的環境水文地質問題制 訂相應的監測方案。
針對建設項目可能引發的其他環境水文地質問題提出應對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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