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報考指南(2011年11月10日)
一、本次公開招考的時間如何安排?
各主要環節的時間安排如下:11月10日發布招考公告,11月11日上午10: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進行網上報名,11月30日10:00至12月2日17:00在網上打印準考證,12月3日筆試,12月13日公布筆試成績,12月15日資格初審,12月21日至22日面試,12月23日公布總成績,12月25日體檢。
二、如何界定“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是指2012年畢業(須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及2010年、2011年畢業但未就業且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對于學制為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于2011年底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為應屆畢業生。
“暫緩就業手續”是指以下手續之一:由原畢業學校出具時間為2010年9月1日之后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生與原畢業學校簽訂并在有效期內的暫緩就業協議書;雖未簽訂暫緩就業協議,但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被學校正式派遣,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如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由畢業院校、高等教育部門、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尚未就業派遣證明材料(如協議書、未就業派遣證明等)。
三、還有哪些情形可以報考僅面向“應屆畢業生”的職位?
以下四類人員無論是否就業并符合職位其他資格條件的,均可報考僅面向應屆畢業生職位:
(一)深圳院校、深圳生源,且2010年、2011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畢業生。
(二)深圳戶籍人員的2010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非深圳戶籍配偶。
(三)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1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四)已畢業且畢業時間(以學位證書頒發時間為準)未滿1年的的留學回國人員。(其中屬深圳生源或深圳戶籍人員的非深圳戶籍配偶,且2010年、2011 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也可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職位)。
需注意: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深圳生源畢業生被學校正式派遣至深圳就業并落戶后,不能再按照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四、深圳院校指哪些院校?
深圳院校是指深圳大學、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深圳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
五、深圳生源如何界定?
深圳生源是指以深圳戶籍考入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國外、境外院校)就讀的人員。
六、“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如何認定和計算?
“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除在省級(含直轄市)及以上黨政機關、軍隊師級(含相當師級)及以上單位外,工作累計滿2年的經歷。在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均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至2011年11月11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截止時間以畢業證頒發時間為準)的實習、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經歷,以及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境)外院校學習期間(截止時間以學位證頒發時間為準)的經歷,均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七、招考對象為“不限”,又要求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應屆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可以,但須具備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并符合職位其它資格條件要求。
八、招考對象為“不限”,又要求有資格證書的職位,應屆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可以,但須具有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并符合職位其它資格條件要求。
九、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在資格初審時需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參加上述兩個項目的人員報考時,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十、對非深圳戶籍(生源)報考者,學歷學位有何要求?
非深圳戶籍(生源)報考者,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
深圳戶籍包含福田、羅湖、鹽田、南山、寶安、龍崗六區及光明新區、坪山新區戶籍。深圳戶籍人員的非深圳戶籍配偶可按照深圳戶籍報考,但須符合職位其他資格條件。
若招考職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則不論報考者是深圳戶籍還是非深圳戶籍,均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且符合職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十一、職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網絡教育或在職學歷者能否報考?
不可以報考。但留學回國人員符合職位其他資格條件的,可以國(境)外學位報考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職位。
十二、如何確定所學專業是否符合職位的專業要求?
報考者所學專業以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但在國(境)外院校所學專業以所獲學位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十三、職位表“專業要求”欄中的專業代碼如何理解?
職位的專業要求是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設置,代碼分二、四、六位,形成依次包含關系。報考者須依據專業目錄將本人所學專業歸入相應的專業類別,符合職位專業類別要求的可以報考該職位。例如:職位要求專業代碼為0301的,報考者所學專業(指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對應代碼為0301XX的均符合該職位的專業要求,而0302XX、0303XX等就不符合該職位的專業要求。
十四、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的代碼如何確定?
若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與“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沒有完全一致,將根據留學人員的學位證書、成績單等,按照最相近的原則,在資格初審現場由專門人士判定其專業代碼歸屬。
十五、高學歷者能否報考要求低學歷的職位?
報考者的學歷、學位須與職位要求一致,低學歷者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職位,高學歷者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職位,但必須符合職位表中相應學歷的專業要求。若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高學歷報考者也必須具備高學歷相應的學位。例如:職位要求法學類,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研究生學歷為法學的報考者必須相應具備法學碩士或法學博士學位。
十六、職位表中規定的其他條件只是對低學歷報考者的要求嗎?
不是。職位表中其他條件欄中規定的條件,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等,不僅是對低學歷報考者的要求,而是對該職位所有報考者的要求。
十七、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人員,其最高學歷專業與招考職位專業要求不符的,可否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僅面向“應屆畢業生”的職位?
可以,但須同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和符合招考職位專業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十八、雙學位的報考者能否以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
不能以學位證注明的專業進行報考。如果報考者第二學位也取得了相應專業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可以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報考。
十九、“法律碩士”是否可以報考研究生專業要求為“法學”的職位?
可以。
二十、在職公務員能否報考?
可以,但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聘任制公務員)不可以報考。在職公務員考取本次公開招考職位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須按照報考職位明確的職務重新任職定級和進行公務員登記,新任職務的任職時間重新起算。
二十一、此次招考年齡如何計算?
年齡的計算截止至2011年11月11日。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指1975年11月11日至1993年11月11日期間出生。
二十二、其它相關資歷的時間如何計算?
相關資歷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結婚證、戶籍本等,取得這些資歷的時間均應在2011年11月11日之前(含當日)。
二十三、“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公務員所在單位(含街道)的職位”如何理解?
這是指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簡稱回避關系)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所在單位的職位。“所在單位”一般指市直機關、區直機關或街道辦事處,其中市規劃國土委、市交通運輸委、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較大機關及其直屬分局、管理局分別作為“所在單位”,但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公務員為上述“所在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或同級非領導人員的,報考者不得報考該單位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分局、管理局的職位。
例如:報考者的父親是某局機關的主任科員,則其不能報考該局機關的職位,但可報考該局直屬各分局的職位;若其父親是該局的副局長,則其既不能報考該局機關的職位,也不能報考該局直屬各分局的職位。
二十四、若某職位報考人數小于面試名額時,該職位是否會被取消?
不會被取消,只要有人報考的職位都將正常開考。
二十五、網上填寫報名信息需要注意什么?
報考者提交的材料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齊全,不得漏填。若現為在職公務員的,需在本條工作經歷后注明“試用期內公務員”或“試用期滿轉正公務員”。因信息填報不全、不真實、不準確,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及資格復審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二十六、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將有什么后果?
本次公開招考為網上報名,筆試前不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應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職位進行報考并自行確認。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報考者,將取消考試資格,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二十七、筆試科目及內容有哪些?
本次公開招考筆試科目為兩科,除《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共同科目外,綜合管理類職位(職位編碼為1103A001-1103A129)考《申論》,行政執法類職位(職位編碼為1103B001-1103B126)考《行政執法素質測試》。
需注意的是,為促使報考者了解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及聘任制改革,《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中增加對深圳市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辦法、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等內容的考察。
筆試各科目的考試大綱可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查詢。
二十八、筆試成績如何計算?
筆試成績依兩科成績按各占50%合計,并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不能參加資格初審和面試。筆試分數合格線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
二十九、進入資格初審、面試的人員如何確定?
對筆試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分數高低排序,各職位按照職位面試名額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合格考生為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職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人數少于該職位的面試名額,則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資格初審人選。筆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不能參加資格初審和面試。
某職位面試名額(R)的確定辦法:當某職位擬招人數(Y)小于或等于10人時,面試名額(R)為該職位擬招人數的3倍(即R=3Y);當該職位擬招人數(Y)大于10人時,面試名額(R)為該職位擬招人數的2倍再加10(即R=2Y+10)。
經資格初審合格的,確定為面試人選,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同一職位筆試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初審。
三十、資格初審時考生需提供哪些材料?
考生需按下列情形提供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來源:m.wcogtls.cn
(一)報考招考對象為“應屆畢業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報名表、筆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就讀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函)(含院系推薦意見和成績單)、證明職位所要求條件的其他詳細材料。
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落款時間需為2010年9月1日之后的,若推薦表落款時間為2010年9月1日之前的還需同時提供其他暫緩就業手續。
2011年底(指2011年9月1日之后,下同)和2012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暫不提供學歷及學位證書。
屬于本指南第三條規定可報考應屆畢業生職位的人員,暫不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函)(含院系推薦意見和成績單)。
軍隊院校地方班應屆畢業生,除提供上述應屆畢業生資料外,還須提供就讀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讀證明。
(二)報考招考對象為“不限”職位的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報名表、筆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證明職位所要求條件的其他詳細材料。
2011年底和2012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暫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但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函)(含院系推薦意見、成績單)。
(三)除上述資料外,以下情形還須提供的材料:
1. 以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報考的,須提供證明本人2011年11月11日為深圳市戶籍的深圳戶籍本(深圳戶口卡或深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亦可)。
2.以深圳生源報考的,須提供深圳戶籍本或者深圳戶口遷出地派出所證明;以深圳戶籍人員的非深戶籍配偶報考的,須提供證明2011年11月11日的雙方夫妻關系和深圳戶籍一方戶籍的結婚證和深圳戶籍本(深圳戶口卡或深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亦可)。
3.以國(境)外學位報考的,須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參加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未畢業的(須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在申報聘任材料時,須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資格初審時,國(境)外學位需同時提供學位證書及成績單中文翻譯文件。
4.以“三支一扶”計劃項目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高校畢業生報考的,按照本指南第九條規定提供相應材料。
5.職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需提供截止到2011年11月11日累計工作時間滿2年的經歷證明材料:原(現)工作單位證明、本人檔案保管單位工作經歷證明、村(居)委會(社區)證明、社保繳費記錄、勞動合同、聘任(用)合同(協議書)、工作協議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均可。請在經歷證明材料中列明各項經歷的起止時間。
(注意:考生應提前準備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初審現場驗原件并收復印件。在審查時因無法提供資料、資料不齊全、不準確而影響審查結果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十一、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如何計算?
報考者參加面試后,當場發放面試成績通知書。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合成計算。各職位依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該職位最終招考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三十二、若某職位實際進入面試人數小于其面試名額時,對報考者有什么影響?
若某職位實際進入面試人數小于面試名額時,將削減擬招名額,該職位最終招考名額按以下辦法確定:
Y代表該職位擬招名額,R代表該職位面試名額(當Y≤10時,R=3Y;Y>10時,R=2Y+10),X代表該職位實際進入面試人數,Z代表該職位最終招考名額。
(一)若X≥R,則Z=Y;
(二)若X<R時
1、當X≤30時,X/3剛好為整數,則Z=X/3;X/3不為整數,則Z為X/3+1取整數。
2、當X>30時,[(X-10)/2]剛好為整數,則Z=(X-10)/2;(X-10)/2不為整數,則Z為[(X-10)/2]+1取整數。
若按上述兩種情況取整數后Z=1,則要求考生總成績須達到60分。
例如:某職位擬招名額(Y)為16人,面試名額(R)為42人,若經資格初審后實際進入面試人數(X)只有33人,因30<X<R,且(X-10)/2 =11.5不為整數,則該職位最終招考名額(Z)為12人{即(33-10)/2)+1=12.5,取整數}。按照該職位最終招考名額確定其體檢人選。
三十三、擬招人員如何辦理報到手續?報到時間如何確定?
經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聘任后,擬招人員應按照招考單位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由招考單位統一辦理報到手續。其中,屬應屆畢業生的,報到時間為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報到手續的時間;其他人員,報到時間為深圳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的時間;
三十四、招考單位與擬招人員要簽訂合同嗎?期限多長?期滿可否續簽?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聘任后,由招考單位與擬招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此次公開招考的公務員首次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6個月,包含在首個合同期限內。合同期滿,單位與公務員雙方愿意續簽合同的,可直接續簽,續簽合同的期限一般為5年。符合條件的公務員連續滿10年的,單位可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三十五、報考者考取公務員職位后的職務如何確定?
公務員職務按照其報考職位明確的職務確定。高學歷者報考低學歷要求的職位,將按其所考取職位明確的職務辦理任職手續。例如:招考職位為七級執法員,要求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報考者無論是研究生學歷還是本科學歷,考取后的職務均確定為七級執法員。
三十六、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十七、 如何網上報名?
1、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
2、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后,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深圳市公開招考公務員考試網上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3、選擇職位報考(在職位選擇中有對職位的簡要介紹,為準確了解詳細職位要求,請務必到網上公布的職位表內查閱);
4、詳細填寫報名信息;
5、按要求上傳照片;
6、網上繳費;
7、用A4紙從網上單面打印兩份有支付號的"報名表"。
網上報名的詳細流程和要求請詳見《深圳市公開招考公務員考試網上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三十八、此次招考的查詢網站和咨詢電話是什么?
(一)查詢網站。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http://www. szhrss.gov.cn 。深圳市考試院網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地址: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2樓。
(二)報名系統的咨詢。請撥打深圳市考試院電話:0755-83776655(受理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因咨詢的人數眾多,如遇咨詢電話打不進的情況,請將詳細情況電郵至kwb@testcenter.gov.cn進行反映)。
(三)招考政策的咨詢。請撥打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12333,0755-82108735、82108433(受理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者是否符合職位條件進行確認。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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