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考試公務員資格復審暫未公布,參考2018年海南省考試公務員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由招錄單位進行資格復審。
報考人員須向招錄單位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的證明)、準考證、報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招錄單位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體能測評或專業加試的資格。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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