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問題的背景】
(1)2010年7月1日,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介紹,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因去年10月召集國內16個省區市上百家綠豆經銷企業開會,串通漲價、哄抬綠豆價格,被價格主管處以5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處罰。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司司長許昆林介紹,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被價格主管部門按照法定最高處罰額度處以最高100萬元罰款,協辦會議的3家企業被罰款50萬元,參加會議并相互串通的其他109家綠豆經銷企業也被提醒告誡。
(2)按照5月26日國務院第113次常務會議和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農產品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目前已經初見成效,農產品價格總體平穩,農產品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2010年7月以來,綠豆、大蒜等前期漲幅較大品種價格快速回落,蔬菜等農產品價格普遍下降。目前北京新發地批發市場綠豆、大蒜價格分別為每公斤13.5元和9.2元,比前期最高點下跌30.8%和12.3%。鮮菜價格5月份以來持續大幅回落。
【核心觀點】
(1)當下市場經濟與法治社會所面臨的制度性尷尬,就是“反壟斷委員”會更多承擔“務虛”功能。于是被寄予厚望的《反壟斷法》執法依舊沿循行政內部管理的老路,執法部門難以走出“裁判球員一體”的根本局限。即使有間或打擊綠豆價格操縱的執法行為,但更重大與深層次的結構性壟斷難以破除,反壟斷恐就只能止于“綠豆”這樣的“軟柿子”了。
(2)發改委作為反市場壟斷的主要職能部門之一,對于市場上各種價格波動浪潮不可掉以輕心,要用像查處綠豆價格狂漲現象背后的壟斷陰謀一樣,采取法律賦予的各種調查手段還原事實真相,對于存在壟斷行為的發起者依法進行懲處。
(3)綠豆等農產品的上漲,存在極大的復雜性。中宜教育的戴斌老師認為我們對農產品價格上漲的思考和對策就應當避免單一化、簡單化,避免僅從價格現象表面做主觀推測。據經濟學常識,市場價格受供求關系的影響。如果是由“看不見的手”導致的價格正常漲跌,則不必視為洪水猛獸。過去的豬肉價格上漲,在中央出臺一系列穩定市場的補貼措施后回歸正常就是明例。對于這種價格波動,一方面要對農產品價格進行嚴格監測和適時預警,及時有效引導供應,一方面則應保證市場信息的暢通和信息發布的審慎和統一,避免各相關部門各執一詞,導致公眾難以明確判斷,甚至社會心理恐慌。
(4)不管何種農副產品,其價格走勢總是與市場價格規律息息相關的。一旦市場缺乏需求動力,其高價恐怕不會長久的。戴斌老師認為要使市場正常運作,政府之手的價格監管調控不可或缺,這是克服市場失靈的必然要求。對農副產品可借鑒國外克服市場失靈、實行價格規制的經驗,適時啟動農產品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包括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及時把握農產品價格變化趨勢,對農產品市場運行情況進行預警預報。
(5)面對農產品的“囤積居奇”現象,關鍵在基層官員分清什么是“惡炒”,什么是市場經濟本來要義,勿混為一談;更要把握市場變化趨勢,用市場經濟調整價格,達到活而不亂,“管好”而“不管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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