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行政機關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2011年臨汾市各級行政機關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定于6月21日—22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為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數的3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確定)。報考公安機關的人員從體能測試合格人選中按照招錄計劃的3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具體名單附后)。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1年6月21日—6月22日,上午8:10--12:00,下午14:30--18:00。
地點:臨汾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辦事大廳。
3、注意事項
?。?)考生需帶本人筆試準考證、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和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1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已就業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考專門用于招錄服務基層項目職位和服務基層項目按2011年應屆畢業生對待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派出部門市以上的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其中派出單位意見一欄: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山西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山西團省委蓋章)。
(5)國家統一招生的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虮A粼诟骷壆厴I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按2011年應屆畢業生對待的考生,由上述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
?。?)未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聯系電話:0357—2091413
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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