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為您介紹2012年報檢員考試《報檢綜合輔導》第八章出境貨物報檢的特殊要求的相關知識,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第二節 出境植物及植物產品
一、報檢范圍
1、貿易性出境植物、植物產品及其他檢疫物;
2、作為展出、援助、交換、贈送等的非貿易性出境植物、植物產品及其他檢疫物;
3、進口國家(或地區)有植物檢疫要求的出境植物產品;
4、以上出境植物、植物產品及其他檢疫物的裝載容器、包裝物及鋪墊材料;
二、報檢地點:出口水果應在包裝廠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報檢。
三、報檢應提供的單證
按規定填寫《出境貨物報檢單》并提供相應外貿單據,還應提供如下相應單證
1、出境瀕危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須出示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或其授權的辦事機構簽發的允許出境證明文件。
2、輸往歐盟、美國、加拿大等國家或地區的出境盆景,應提供《出境盆景場/苗木種植場檢疫注冊證》。
單選題:
輸往歐盟、美國、加拿大等國家或地區的盆景,報檢時應提供( )。
A.出境盆景場/苗木種植場檢疫注冊證
B.出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C.盆景/苗木允許出境證明
D.栽培介質的特許審批單
答案:A
3、出境水果來自注冊登記果園、包裝廠的,應當提供《注冊登記證書》,來自本轄區以外其他注冊果園的,由注冊果園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產地供貨證明。
四、其他規定和要求
1、國家對出境種苗實施花卉基地注冊登記制度,推行"公司+基地+標準化"管理模式。從事出境種苗花卉生產經營企業,應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注冊登記。
未獲得注冊登記的企業,不得從事出境種苗花卉生產經營業務。
來自未實施注冊登記生產經營企業的種苗花卉,不準出口。
2、對來自非注冊果園、包裝廠的水果,以及出境水果來源不清楚的,不準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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