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物流中心(A型)存放貨物的范圍
(1)國內出口貨物;
(2)轉口貨物和國際中轉貨物;
(3)外商暫存貨物;
(4)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
(5)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維修用零部件;
(6)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配件;
(7)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進口貨物;
(8)經海關批準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開展業務的范圍
允許:
A.保稅存儲進出口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貨物;
B.對所存貨物開展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
C.全球采購和國際分拔、配送;
D.轉口貿易和國際中轉業務;
E.經海關批準的其他國際物流業務。
禁止:
A.商業零售;
B.生產和加工制造;
C.維修、翻新和拆解;
D.存儲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公共衛生或者健康、公共道德或者秩序和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
E.存儲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能享受保稅政策的貨物;
F.其他與物流中心無關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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