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學品首次進口的涵義
化學品首次進口是指外商或其代理人向中國出口其未曾在中國登記過的化學品,即使同種化學品已有其他外商或其代理人在中國進行登記,仍被視為化學品首次進口。
(二)有毒化學品的環境管理
1.進出口列入《中國禁止或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的有毒化學品,海關憑國家環境保護局簽發的《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驗收。實行一批一證制,每份通知單在有效期內只能報關使用一次。
2.進出口有毒化學品屬國家實施其他進出口管制的,如進出口許可證管理、商檢等,在進出口通關時,還應出具其他授權機關簽發的有關證件。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