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啤酒、黃酒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計稅依據是銷售數量,包裝物押金是價值量,不影響銷售數量,所以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不征收消費稅;從1995年6月1日起,對酒類產品生產企業銷售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押金是否返還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酒類產品銷售額中征收消費稅。銷售葡萄酒的包裝物押金,在收取時應并入銷售額中計征消費稅。
2、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進口石腦油應征收消費稅。
3、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選項A,集資款屬于價外費用,要并入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選項B,符合條件的代為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屬于價外費用,不繳納消費稅;選項C,增值稅銷項稅額不需要并入消費稅的計稅依據;選項D,黃酒從量計征消費稅,包裝物押金不計算消費稅。
4、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納稅人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應當按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5、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納稅人銷售金銀首飾,其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貨款或者取得索取銷貨憑證的當天。
6、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每標準條卷煙關稅完稅價格=400×10000÷500÷250=32(元),每標準條卷煙進口關稅=32×50%=16(元),每標準條進口卷煙確定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的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定額稅)/(1-消費稅稅率),公式中消費稅稅率固定為36%,定額稅率為每標準條0.6元,所以每標準條進口卷煙確定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的價格=(32+16+0.6)÷(1-36%)=75.94(元)>70元,適用的消費稅比例稅率為56%。則進口環節應繳納的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定額稅)/(1-適用的消費稅比例稅率)×適用的消費稅比例稅率+定額稅=(32+16+0.6)÷(1-56%)×56%×500×250÷10000+500×250×0.6÷10000=780.68(萬元)。
7、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卷煙在批發環節復合計征消費稅,稅率為11%+250元/箱。
該企業當月應納消費稅=120÷(1+17%)×11%+6×250÷10000=11.43(萬元)
8、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此題存在非常容易導致錯誤的一個知識點就是要看主體,其主體是商貿企業,而非生產企業。商貿企業關于白酒的業務涉及到的是零售環節不是生產環節。此題不涉及消費稅,所以選D。
9、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A、B,均實行從量定額計稅方法;選項D,實行復合計稅方法。
10、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計算每標準條進口卷煙(200支)確定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的價格時,消費稅稅率固定為36%。
11、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只有選項A符合稅法規定的可以扣除已納消費稅的情況。
12、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選項ABC: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屬于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其中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對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或者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不論納稅人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而應當按照受托方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所以,選項A的消費稅納稅人是委托方,而選項BC的消費稅納稅人是受托方。選項D,高爾夫車不屬于消費稅的征稅范圍,所以委托方不是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
13、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消費稅的征稅環節具有單一性,即實行一次課征制。
14、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外匯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結算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
15、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稅率為5%。
16、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納稅人采用以舊換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銷售的金銀首飾,應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確定計稅依據征收消費稅。
17、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在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業務中,受托方未代收代繳消費稅,委托方要補稅,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已直接銷售,按銷售額計稅補征;若尚未銷售或用于連續生產等,按組價計稅補征。
18、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類手表為高檔手表,征收消費稅。A牌-1型手表不含稅單價=540×10000÷900=6000(元)<10000元,不征收消費稅;A牌-2型手表不含稅單價=420×10000÷300=14000(元)>10000元,征收消費稅。則該手表廠當月應納消費稅=420×20%=84(萬元)。
19、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自2016年12月1日起,對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按現行稅率征收消費稅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稅率為10%。應納稅額=160×10%×5=80(萬元)。
20、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除生產企業、外貿企業外的其他企業(指一般商貿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一律不予退(免)稅。所以此業務不能退消費稅,應退消費稅稅額為0。
二、多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 ACE
【答案解析】 小貨車、普通護發品都不屬于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消費稅。
2、
【正確答案】 BC
【答案解析】 金基合金首飾屬于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稅,所以金基合金項鏈既繳納增值稅也繳納消費稅;包金首飾不屬于金銀首飾,應在生產銷售環節繳納消費稅,零售環節不繳納消費稅,所以包金手鏈只繳納增值稅。
3、
【正確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選項D,外購的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改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在計稅時,一律不得扣除外購珠寶玉石的已納稅款。
4、
【正確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選項B,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由海關核定;選項E,納稅人通過自設的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按照非獨立核算門市部對外銷售價格征收消費稅。
5、
【正確答案】 ABE
【答案解析】 選項C,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征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選項D,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自海關放行之日起30日內退貨的,可申請退稅,并相應調整個人年度交易總額。
6、
【正確答案】 ADE
【答案解析】 選項B,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托方為個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受托方為企業等單位的,由受托方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報繳消費稅稅款。選項C,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委托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于應稅消費品銷售后,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7、
【正確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量。
8、
【正確答案】 AC
【答案解析】 選項B,白酒采用了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雙重征收形式;選項D、E,均采用比例稅率。
9、
【正確答案】 ADE
【答案解析】 選項B中,用低檔白酒連續生產高檔白酒不得抵扣已納消費稅;選項C中,黃金鑲嵌首飾應在零售環節納稅,不能抵扣藍寶石戒面已納消費稅稅款。
10、
【正確答案】 ACE
【答案解析】 增值稅是價外稅,所以選項B是錯誤的。在處理復合計稅的委托加工業務時,組價=(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所以選項D也是錯誤的。
11、
【正確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選項D,屬于確定消費稅征稅范圍的總原則,不屬于消費稅稅率設計的主要原則。
12、
【正確答案】 CDE
【答案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在生產環節納稅,納稅人是生產商;委托加工環節消費稅的納稅人是委托方。
13、
【正確答案】 ABE
【答案解析】 選項C、D不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不征收消費稅
14、
【正確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按照現行消費稅法的基本規定,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從價定率、從量定額和復合計稅三種計算方法。
15、
【正確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納稅人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提供勞務以及用于饋贈、贊助、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均視同對外銷售,繳納消費稅。
16、
【正確答案】 BCD
【答案解析】 用應稅消費品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應按最高售價計算消費稅;用糧食白酒換取原材料是特殊的銷售方式,不是視同銷售。
應納消費稅=10×2000×0.5÷10000+10×2000×25×20%÷10000=11(萬元)
應納增值稅=7.48-6.8=0.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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